一、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打造廉洁自律、作风过硬的管理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文明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二、“一岗双责”即各校级领导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所分管的处室、年级部发生。 三、坚持“董事会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全体老师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四、“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由于学校党委书记暂时缺位,学校董事长和校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二)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三)纪委书记、各党总支书记要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五、以各校级领导分管工作为准,行政后勤、教学、学生、安保等部门分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明确各处室(部)主任及成员的廉政责任,将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 六、领导班子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教育活动,不断规范干部自身的行为,塑造文明形象,坚决杜绝各类重大违规违纪案件与“三乱”现象发生。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八、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经常通过各种会议,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九、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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