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代偿上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补偿代偿学费专项资金在当年上报的第二年12月底拨付到学校。 2、填写、确认、正反面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复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各2份(该表是在征兵网上注册后打印出来,手写表格省教育厅不受理)。 3、学生持《申请表》到计财处核实交费情况,签字、盖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到学院办公室签字、盖章。 4、学校盖章完毕后,持《申请表》到征兵部门签字、盖章。 5、所有章盖完后,将该《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上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未在规定时间内上预征报名平台注册的学生,请到入伍征兵部门领取补报校验码,并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进行补报,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 7、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汇总收集所有预征报名《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不再补报。 8、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批补偿代偿学费专项资金。。 9、学校收到省资助管理办公室拨付的专项资金、并收到省资助中心当兵补偿批复表后,电话通知家长核实卡号信息后,由学校财务统一打卡;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有剩余资金将第一时间返还给学生本人所开的卡中。 1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收到代偿资金后,应在一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734-8815927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2014年学费代补代偿名单(补偿金已到学校财务,近天将汇入本人指定帐号) 附件2: 2015年学费代补代偿名单(补偿金大约2016年11月拨付学校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