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我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凯发真人首先娱乐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2023年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在线审核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进行报送。
(六)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凯发k8娱乐的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 申报者资格
(1)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 2)在高校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成果发表时署名单位标注兼职高校的,可从兼职高校申报。
( 3)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且第一署名人未作为申报者申报其他成果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但获奖后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 4)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5)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为同一人的多项成果,不得分别由不同申报者同时申报本届成果奖。
( 6)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
在 40 周岁及以内。
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切实将优秀研究成果推荐上来。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加强申报材料审核,认真查阅 申报系统内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文件,确保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1月6日:申报者将申报情况汇总表发送到科技处。
2月5日:申报者将成果和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发送到科技处,以备进行网上公示。
2023年2月1日—2月15日:网上申报。2月15日前,在申报系统上传完毕本 单位所有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2月15日: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文档交到科技处,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具体装订要求见上文教育部通知。
科技处统一将推荐公文(需注明推荐上报成果已在学校 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公示佐证材料以及《通知》中明确 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厅科技处,省厅将从各 高校上报的成果中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 贺老师 qq63183968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通知原文(内含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工作的通知》
3申报汇总表